2024年应急局年工作要点(5篇)

篇一:应急局工作要点

  

  202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积极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督促各乡镇安办、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快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齐人员,配备装备,保障好工作经费。形成县、乡(镇)、企业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大中型高危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人员,推动中小型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2.抓好国务院安委﹝2013﹞8号、川安委﹝2013﹞6号、川安监﹝2013﹞36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乡镇、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

  3.建立部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以及应急救援资源调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

  4.建立并规范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和防范应对工作。加快推进建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督促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5、抓好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按照规划任务分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对规划明

  确目标任务、建设项目等完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规划落实。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6.加快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加大对市矿山救护队的装备投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从队伍建设、装备建设、队伍管理、训练培训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救援队伍的应急响应和事故抢险处置能力。

  7.推动高危行业企业组建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者配备专职应急救援人员。依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组建辅助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不具备单独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或与邻近企业联合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8.按照“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组织引导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针对本企业和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配合企业尽快治理消除隐患。

  三、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9.制定应急平台建设规划,不断完善本局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推动各乡镇安办和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应急平台作用。进一步开展社会应急资源普查,不断充实县、乡(镇)和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专家、队伍、装备、典型案例和应急预案数据库,掌握和利用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10.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指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做好企业预案与政府、行业部门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报备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

  11.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实施方案,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专项演练或2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突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环节,强化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部位的演练,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12.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统计分析、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化水平。

  13.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机构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加大应急投入,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

  四、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结合“六五”普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开展应急体验性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和技能。

  15.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应急培训工作。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统一布置、统一要求。加强对有关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急专家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16.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交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篇二:应急局工作要点

  

篇三:应急局工作要点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2021年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1.02.09?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2021年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全省2021年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全省2021年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2月9日

  全省2021年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全国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根本任务,扎实做好灾情报送、灾害救助、物资保障等工作,深入

  推进救灾和物资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十四五”开好局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把握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新定位、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灾后应急救助、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全省农房保险、应急物资共享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救灾体制机制。加强物资管理、救灾应急、物资信息共享调拨等方面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前民政救灾政策体系,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建立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有序的灾害救助新机制。一是修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二是会同财政部门制订河北省救灾捐赠资金管理办法;三是推进市、县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资金管理办法和救助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加大多方投入,落实冬春救助任务。一是对救助任务重的地区进行重点指导,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帮助地方解决政策、资金、工作程序等问题。二是在全省组织开展冬春救助专项抽查工作,对重点地区和省拨救助资金超100万元的县区进行抽查,保障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三)扎实做好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平台并在全省扎实推广。积极推进全省应急物资信息化,详实掌握各系统、各部门储备物资的底数,真正实现横向跨部门、纵向统筹全系统的应急物资信息共享和高效调拨。重点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省救灾物资调拨、使用、消耗等情况实时、动态管理。二是全面推进应急物资“十四五”储备规划。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和规划内容的专家论证,指导各级编制应急物资“十四五”储备规划。三是健全完善跨部门救灾物资保障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跨部门救灾物资保障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的提质升级,实现救灾物资安全储备和高效调运。四是稳步推进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库

  体系建设。以建立全省应急物资体系为目标,分层次推动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起草《关于加强全省应急物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应急物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工作进行总体谋划,确定总体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和主要措施,重点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标准研究和省级综合应急物资分库建设。五是密切衔接配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研究制定2021年1200万元省级救灾物资采购计划,进一步丰富省、市、县三级储备物资品种,提升全省救灾物资保障水平。与发改、粮储等部门密切配合,持续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工作。深化京津冀救灾物资保障协同,健全制度体系,共同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四)全面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依托乡镇应急管理机构,重点做好乡镇、村(社区)两级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抓好年度全省基层灾害信息员人员更新、电子注册和专业培训工作,推进全省信息员队伍专业化、年轻化、知识化,建立优秀信息员评比表彰机制,研究推进基层灾害信息员业务补助政策。二是提升灾情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河北省自然灾害灾情核查工作规程》以及《自然灾害农业损失标准》、《河北省自然灾害房屋损失评估标准》的贯彻落实,有效提高自然灾害灾情核查工作的规范性、灾情信息的准确性。三是强化灾情处置。依托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和“灾害事故e健通”平台,做好灾情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和查灾、核灾工作,基本实现灾害信息全省系统直报,省、市、县三级能够同步获取灾情信息。区分建立不同灾害种类信息报告标准,做到灾情信息及时、真实、准确,确保灾情管理工作不断档、不脱节。四是加强部门会商评估。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的综合协调优势,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灾情会商,形成权威、科学、准确的会商成果。

  (五)全面推进救灾能力提升。一是完善救灾应急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将涉及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部门、单位协调起来,确保从灾害预警、应

  急响应到灾后救助的系统化运转。二是推进救灾业务培训体系。以组织市、县救灾管理人员、灾害信息员集中培训和远程讲座为主干,以开展分级培训、编发救灾专业读本、基层救灾工作明白纸等为补充,全面推进全省救灾业务培训体系建设。三是扎实开展预案演练。立足于各地灾害风险实际,强化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结合分灾种预案演练,以省内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进行情景构建,开展物资调拨和人员救助等环节演练,组织开展省市县联动、桌面推演加实兵实景、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省级预案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及时有序做好应急救灾工作。突出救灾工作政治站位和底线思维,紧盯预警、快速响应、及时救助,更好解决受灾群众疾苦问题。一是科学谋划,周密安排部署。提高站位,认真研究、谋划救灾应急工作,结合2022年冬奥会保障任务,对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二是及时启动响应。针对灾害预警预报提前开展灾害救助需求评估,根据灾情指标,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地区,指导地方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应急生活救助、死亡人员家属抚慰等灾害救助工作。三是全力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对受灾群众应急需求进行统计评估,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物资支持,及时下拨应急救灾款物,确保灾害救助有力有效。

  (七)扎实推进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全省农房保险工作。一是开展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规程,指导地方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时完成全省2020年78户农房恢复重建任务。二是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加强对参保县区的监督管理和督导,协助保险机构按照保险责任主动查勘定损,简化程序快速理赔,强化市级监督责任,更好地发挥农房保险实施效果。继续开展承保方案调研,健全政府部门与承保机构协调联动会商和联合查勘定损机制。对全省山区、坝上地区和其他多灾易灾县区等重点地区进行深入摸

  底,全面掌握未开展农房保险县区情况,通过座谈指导、部门协作、政策引导等多种方式帮助重点地区加入农房保险,力争年底前实现农房保险在重点地区全覆盖。

篇四:应急局工作要点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1.02.03?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省属以上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做好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2月3日

  河北省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把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以防范化解风险、遏制事故发生为目标,以实施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紧围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主题,开展“双控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

  攻坚行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和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不断完善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权责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一岗一单一档一奖惩”制度(即:一个岗位、一个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个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档案、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记录)。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按照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等企业不同特点,分部门、分岗位、分对象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专业、分工种、分工艺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完成时限:全年)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梳理归纳《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逐条细化、分解,紧盯企业落实;健全完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和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层级、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关口前移、源头管控;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向应急管理部门作出安全承诺和保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内部监督。(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层保障能力。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保障落实的各项措施,保证落到实处。开展安全生产“三零”班组创建(岗位零隐患、职工零违章、班组零事故),省、市

  应急管理部门委托有关单位编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三零”班组创建标准》,明确班组安全生产定员、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班组长选拔、班组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三零”班组建设的主要内容。组织各地各企业积极申报创建试点,择优选取若干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零”班组创建,建立班组交接班安全交底、班前会提示讲解、班后会评点分析等安全管理制度。试点建设完成后,根据试点建设方法和经验,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广,引领全省非煤矿山班组建设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完成时限:全年)

  4、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开展非煤矿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督导企业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安全知识,知晓自身安全职责,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应急处置措施。继续实施和完善“逢查必考”制度,在各类检查过程中现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非煤矿山安全规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应知应会知识抽查考试,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的监管执法力度。(完成时限:全年)

  (二)以“四个专项整治”深化“三年行动”。

  5、开展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河北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企业切实将中毒窒息、火灾、水灾、坠罐跑车、冒顶坍塌等典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地下矿山生产、建设安全。(完成时限:全年)

  6、开展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露天矿山不按设计开采,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工艺,台阶(分层)、平台、边坡等技术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边坡不稳定以及凹陷露天矿山防洪、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等安全隐患

  和问题,严密管控边坡垮塌、爆炸、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排土场坍塌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完成时限:全年)

  7、开展选矿厂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选矿厂建设项目未严格履行安全实施“三同时”相关规定,安全投入不足,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合格,现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碎矿、磨矿、选别等主要工艺以及电气、防火、起重、吊装关键环节安全保障措施不健全、不到位等,严防发生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完成时限:全年)

  8、开展尾矿库“头顶库”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尾矿库基础工作,按照“头顶库”最新定义重新摸排统计,完善尾矿库台账建设。逐库开展排查,严格按照“一库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加大关闭退出力度,对运行到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并完成销号。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治理到位。(完成时限:全年)

  (三)以科学监管为手段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9、加大关闭退出和整合重组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对技术水平不高、生产工艺落后、管理简单粗放、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推动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矿山进行整合,减少独立生产系统数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一证多采”的非煤矿山整治力度。(完成时限:全年)

  10、深化非煤矿山“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各地以“专家会诊”为抓手,突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力和过程排查,及时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突出整治非煤矿山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典型事故隐患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责

  任,坚决整改和消除地下矿山透水、火灾、大面积冒顶片帮、坠罐、中毒和窒息,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爆炸,尾矿库溃坝等事故隐患。(完成时限:规范复产复工活动在3-4月开展,尾矿库专家会诊于6月底前,其余非煤矿山专家会诊于10月底前完成)。

  11、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做好重点时期尾矿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加强春季解冻期、汛期安全监管。加强全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系统的使用和运行维护,实现有效监测预警和迅速应急处置。停用尾矿库需要重新启用的,必须建成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后才能启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出台《河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奥运主题,推动和指导张家口市对辖区内奥运场馆和设施等重点项目周边的尾矿库进行排查治理。(完成时限:全年)

  12、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积极推动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以下简称“四化建设”)。加快推进列入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目录的设备及工艺淘汰到位,加大先进非煤矿山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力度。在地下矿山推广应用凿岩台车、撬毛台车、光面爆破和喷砼、锚喷支护方式,推广充填开采等技术。推动地下矿山企业采用湿式制动无轨胶轮车替换干式制动或改装车运输人员、炸药、油料。在露天矿山推进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和装备应用。在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推广采用一次性筑坝。在选矿厂实施安全提升和达标整治,制定出台选矿厂通用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地下矿山企业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边坡高度200米以上露天矿山完善高陡边坡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完成时限:全年)

  13、树立先进和后进企业典型推动工作开展。指导各市制定出台非煤矿山企业先进和后进典型选树方案,细化评判标准,按照优、良、一般、差等四个等别进行分类,每市均要至少选出2个先进典型、2个后进典型。各地要将典型非煤矿山企

  业名单及支撑材料上报省厅,支撑材料要重点体现典型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防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演练、防汛度汛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后进表现,省厅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切实起到“抓两头、带中间”的典型示范作用。(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4、继续推行事故企业转化为正面典型模式。通过事故企业转化,使其从反面典型变为正面典型,对其他企业形成示范和震慑作用。同时,扩大转化战果,增大转化范围,力争发生一起事故,提升一个县的安全保障水平。(完成时限:全年)

  (四)以“扩面提质”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5、进一步扩大建设覆盖面。将复产复工企业纳入建设范围,建立非煤矿山停工停产企业动态清单,鼓励各地制定出台非煤矿山复产复工企业双控建设分类实施办法,推进企业复产复工工作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的有效衔接。(完成时限:全年)

  16、深化试点经验创建推广。抓住应急管理部在我省开展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的有利契机,指导各市继续创建一批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试点,派驻工作队指导帮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经验,适时召开1-2次现场经验交流观摩会议,进行全面推广。(完成时限:全年)

  17、加强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平台建设。以国有企业或者大型矿山企业推行线上、中型企业推行线上与线下并存、小型露天采石场推行线下等三种模式,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可视化、作业追踪动态化、隐患排查移动化、安全预警实时化、数据分析智能化、安全管理本质化,促进提高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质量。(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推动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流程指导手册》和《评审报告编制提纲》,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各类报告及审查书明细,逐项明确实施单位和时限要求。指导各地对地下矿

  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评分细则进行宣贯,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成时限:全年)

  (五)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

  19、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和各类保护地范围内新批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实施尾矿库总量控制,严禁审批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头顶库”尾矿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少于5年的尾矿库以及“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完成时限:全年)

  20、规范许可改革相关事项。结合省厅非煤矿山行政许可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严肃查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擅自变更设计、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配合国家对近5年来相关审批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完成时限:全年)

  (六)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21、实施分级执法。根据《河北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配合省厅相关处室共同研究制定省级2021年度执法计划,统筹省、市、县年度执法计划,实施省、市、县分级执法,实现对全省非煤矿山企业执法“全覆盖”。(完成时限:全年)

  22、完善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加强执法指导服务。(完成时限:全年)

  2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

  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罚,直至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于事故企业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加强对北京周边、雄安新区、冬奥赛区、事故多发县、执法薄弱县等重点区域及单班入井人数超30人的地下矿山、头顶库等重点企业的抽查。开展外包施工队伍执法检查,严查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及资质挂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完成时限:全年)

  (七)积极发挥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

  24、改进资金管理办法。会同财政部门督促各地贯彻落实《省级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资金管理职责,支持范围和标准,申报、分配和拨付流程等内容,规范各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完成时限:全年)

  25、抓好资金组织实施。督促各市做好2021年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2021年省本级资金支持项目的组织实施,配合省财政厅完成资金拨付,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抽查和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时限:全年)

  (八)加强监管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

  26、加强队伍思想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上级和厅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坚持锤炼过硬作风、提升攻坚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创建规范化标准化党支部。(完成时限:全年)

  27、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正“四风”成果,定期排查风险点,及时堵塞漏洞,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处务会制度,严守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硬规矩,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资金管理、行政执法等法定职责。(完成时限:全年)

  28、加强系统能力提升。采取复产复工安全监管专题培训、观摩执法、对标学习外省先进经验、部门企业双向学习、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讲座等方式,提升各级非

  煤矿山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增强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系统党员干部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完成时限:全年)

篇五:应急局工作要点

  

  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和地质灾害工作要点

  XX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和地质灾害工作要点

  按照“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要求,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现代化建设,扎实做好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一、建立完善灾害应急体制机制

  1、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科学制定震情跟踪方案。严格落实跟踪措施和责任,加强震情会商交流,提升防震减灾服务水平。要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点建设,提高监测质量,继续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监测,筛选确定区级骨干地震宏观观测站点,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完善地震相关部门行业之间的震情协作、数据共享、分析研判机制,努力把握震情趋势,配合做好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服务。

  2、理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行业部门之间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创新,着力**难题,统筹各种应急资源和力量。与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就理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召开座谈会,从有利于地质灾害“防”、“救”工作衔接出发,建立双方协调配合机制。

  二、做好汛期突发地质灾害的分析研判工作

  3、分析研判汛期突发地质灾害趋势。通过对往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分布规律的分析研究,结合2021年气象信息,与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降雨情况,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三、高效应对处置地震和地质灾害

  4、切实做好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强化与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做到响应及时、处置得当。做好现场应急、后方支持等各项工作方案,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模板。提高地质灾害判定和识别能力,遇有灾情能准确研判灾害形势。

  5、地震和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救援。科学配置救灾

  资源,高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全力做好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核实上报灾情信息,尽最大可能降低地震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技术专业力量建设

  6、加快XX区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建设。筛选参加过自然灾害类,特别是地震或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地震或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经验的年富力强各类专家。形成应急管理部门能够直接指挥工作的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库。

  7、开展全区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培训。对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中负责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的同志分批次进行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专业化、系统化培训。提升基层应急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更好的应对可能发生的地震和地质灾害突发事件。

  五、加快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8、有序推进区级预案修编工作。针对灾害的动态变化以及新的部门职能变化,制定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方案。开展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和调查研究工作,起草《XX区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和《XX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经审定后下发执行,形成结构完整、管理有序的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9、指导协调基层开展预案修编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编制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进一步规范地震和地质灾害响应分级与分级应对措施,不断细化在应急过程中的职责和流程,提升救援能力。

  六、加强部门协作沟通,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加强部门联合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镇(街道)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应急准备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持续推进救援能力的提升。

  1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应急力量,强化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对政府采购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促技术支撑单位加快装备更新及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支撑能力。

  12、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的技术支持,督促基层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演练的实效性,提高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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