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在党性修养方面保证正身立行,为全社会做出表率。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一)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始终把党要管党治党责任摆到突出位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一是逐级压实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链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为具体工作,安排到月、落实到人,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扛上责任、事事有人抓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第一责任。党组书记率先履行第一责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坚持与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组班子成员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情况。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制订了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年度述责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定期讲党课和督导调研等系列制度,力求做到以责任明事,制度管人。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思想防线

  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是加强党纪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定期集中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监察法》,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强红色教育。广泛开展红色宣传工程,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国家安全宣讲”和“党代表联系群众日”活动,入村讲政策理论、搞结对帮扶,吃“连心饭”、讲“湾子夜话”等活动;在进行红色宣教的同时,为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助力脱贫致富奔小康。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学习上级纪委通报,多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视问政》,敲响反腐倡廉警钟,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使党员干部做到工作再忙,廉政不忘。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情况

  住建局党组把落实规定、意见、要求、禁令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贯彻落实。要求机关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法规自学,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县委“二十条禁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专项督查。局党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等精神等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听取局机关股室、二级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的情况汇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主要负责同志立即整改。抓实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强化住建系统在“清明”等节日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等精神要求。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统一思想,严守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各项决策部署在住建系统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于日常教育管理之中,抓早抓小,切实落到实处。广泛宣传,统一思想。结合住建实际,积极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让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深刻内涵和总体要求,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人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二)强化担当,落实责任。局党组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反对“四风”、依法行政,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坚守底线、坚持真理、弘扬正能量,坚决拥护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四、落实执纪监督问责情况

  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大数据核查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

  (一)认真落实监督条例。以监督条例为总纲,按照上级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突出抓好对本系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强化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一是严肃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1件,回复19件;二是开展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举一反三大核查工作,对危房改造问题线索严查严打,有力促进了精准扶贫政策落地。

  (三)推进廉政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对“四风”、政风行风、履职不力等问题的查找和整改,并制定出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在住建系统开展“守纪律转作风履职责”个人承诺,及时整治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组织纪律问题,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和严肃追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党员理论学习不够深。少数党员干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主要表现为学习认识不够深、党风廉政知识没有完全入心入脑。

  二是监督管理范围不够广。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的重点一直是上班八小时内,超出工作范围外的管理渠道窄、途径少,特别是对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和社交圈的监督还是薄弱环节。

  三是党风廉政约束不够紧。中央“八项规定”后,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显著增强,“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约束“袋口”扎的不够紧,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主要表现在工作不深入,存在“等、靠、拖”等现象,影响了工作效率。

  四是政风行风监管不够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追究不够,在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等方面,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少数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

  五是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有的党员干部好人思想依旧存在,怕得罪人,当好人先生。少数单位负责人对单位内的一些不良现象不敢大胆管理,对干部职工错误行为点到为止,管理上“失之于软”。

  六、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强化压力传导,着力压实两个责任

  注重压力传导,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各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在贯彻落实上,紧盯发展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对党组安排部署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压实两个责任上,对支部书记、二级单位负责人如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进行重点督查,对监督不严,执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在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监督力度;立足抓早、抓小,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在我局落地生根。

  (二)注重教育防范,着力创建廉政文化

  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各个环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十进十建”活动,重点抓好廉政文化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通过举办廉政文化宣传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全力推进各支部廉政文化创建全覆盖。要改进教育方式,创建教育载体,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两学一做”、面对面听期盼活动,以《党章》和党纪党规、典型案例通报为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清醒人和明白人。

  (三)维护民生为要,着力监督执纪问责

  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危房改造等重点民生领域中的案件。聚焦惠民资金,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紧盯形式主义,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日常巡查监督机制,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以查四风促作风,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主动开展“五零”工作法:一是学习宣传“零盲区”;二是党员干部“零特权”;三是对待问题“零回避”;四是服务群众“零距离”;五是工作落实“零积压”。同时,在住建系统中开展“守纪律、转作风、履职责”个人承诺,提高党员干部对“四风”问题、组织纪律问题的警惕,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情节严重者严肃追责。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对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确保住建领域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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