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7篇(全文)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财政所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为切实做好我所2008年任期届满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7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7篇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篇1

财政所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所2008年任期届满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我所支部委员会业已任期届满,应如期换届,所支部定于7月上旬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适应财政事业发展需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为加快推进白莲经济发展步伐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方法与步骤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计划从7月3日开始到7月20日结束,整个过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7月3日-7月8日)

1、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撰写支部工作报告,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入选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准备各种选举材料。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选举的目的意义。

3、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本次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1名。各支部要分别召开党小组会议,根据民主集中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送乡党委审批。(见附件2)

4、向乡党委呈报关于举行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见附件3)

(二)实施选举阶段(7月9日-18日)

1、召开党员大会。本届党支部书记一般为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预备党员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投票)。

2、作工作报告。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报告经大会通过后报送乡党委。

3、通过选举办法,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监票、计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4、填写选票,进行投票、计票。计票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是否超过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

5、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6、新一届支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正、副书记,讨论支委分工。

(三)报批总结阶段(7月19日-20日)

1、向乡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副书记需报乡党委审批。(见附件4)

2、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总支、支部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乡党委。同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加强领导

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其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基层执政能力能否提高,关系到今后三年白莲经济能否快速发展。乡党委专门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本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要严肃纪律。对于贿选、拉选票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于通过胁迫或贿赂手段当选的,取消选举结果,并严肃查处。

中共白莲河乡财政所党支部

2008年7月2日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篇2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本办法所称的基层党组织,是指学院党总支(党委)所属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

一、组织设置原则

根据学院机构设置和党员管理教育的需要设置党支部。

二、委员职数

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三、任期 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两年。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章 换届选举的筹备

一、筹备工作

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召开委员会议,专题研究换届选举的党员教育、工作报告、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民主酝酿推荐等有关事宜,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对换届选举的时间、指导思想、议程和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候选人人数及选举办法等形成决议,做好部署。

二、起草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应包括对本届委员会工作的总结和下阶段工作的目标和方针。工作报告应经过所属党组织、党员的讨论,并呈报上一级党组织。

三、会场布置

选举会场的布置要庄重、严肃。主席台后面应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有条件的应设立会标);要按照统一样式印制选票,并将投票箱摆放在会场前方明显的位置;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三章 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在召开党员大会1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

1、书面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现有党员情况及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原则、差额比例、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

2、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及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党员大会和第一次委员会闭会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选举情况。

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党员总数、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有效票数、每个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委员会选举的结果。

2、第一次委员会召开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委员分工情况。

3、党支部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选举程序

一、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确定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换届党组织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如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由委员会确定一名成员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议程包括: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实到会人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办法,选举的方法、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的纪律等。

3、介绍委员候选人名单。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酝酿产生情况、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必要时,可批准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4、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党员大会的监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大会指定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确认选举有效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对选票认真进行核对、统计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9、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监票人按姓氏笔划公布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得票数。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新选出委员会产生后,即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选举的主要程序:

1、清点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和实到会委员人数,实到会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书记、副书记一般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

3、根据上级批复,对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4、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选举人表决通过。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注意事项。

6、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确认选举有效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对选票认真进行核对、统计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8、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五章 工作规定

1、换届选举应召开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报告;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

2、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应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3、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4、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5、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6、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7、新建单位或合并单位如暂不具备选举条件,可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上级党组织或学校党委批准成立临时党组织,其领导成员由批准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组织应在一年内提出选举正式党的基层组织的请示。

8、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9、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10、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取得当选资格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进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从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不再选举。

11、有下列情况的党员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确实因病不能到会的;外出学习、工作半年以上或因工作调动应转组织关系而未转的;其他经认定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

12、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六章 监督与查处

一、在选举时,凡有违反党章和本细则的行为,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一级党组织对选举结果可做出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二、本办法由上级党的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篇3

党支部会材料

党支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选举党支部委员由党支部大会选举产生。

三、根据《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结合单位实际,拟设支部委员 名,按差额20%,确定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为 名。

四、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均由支部充分酝酿、提名、推荐,反复听取意见,最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由支部确定了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现已报请XXX公司党委审查同意,提交大会进行正式差额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支部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六、支部委员正式选举,在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和计票。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4/5,方可进行正式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进行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九、参加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党支部会材料

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Ο”,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Ο”,否则,所选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

十、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党员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计票人 名,其中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监票、计票人由支部提名,提请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支委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本次支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篇4

党支部会材料

党支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选举党支部委员由党支部大会选举产生。

三、根据《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结合单位实际,拟设支部委员 名,按差额20%,确定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为 名。

四、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均由支部充分酝酿、提名、推荐,反复听取意见,最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由支部确定了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现已报请XXX公司党委审查同意,提交大会进行正式差额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支部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六、支部委员正式选举,在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和计票。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4/5,方可进行正式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进行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九、参加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党支部会材料

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Ο”,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Ο”,否则,所选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

十、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党员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计票人 名,其中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监票、计票人由支部提名,提请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支委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本次支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篇5

财政所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所2008年任期届满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我所支部委员会业已任期届满,应如期换届,所支部定于7月上旬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适应财政事业发展需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为加快推进白莲经济发展步伐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方法与步骤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计划从7月3日开始到7月20日结束,整个过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7月3日-7月8日)

1、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撰写支部工作报告,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入选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准备各种选举材料。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选举的目的意义。

3、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本次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1名。各支部要分别召开党小组会议,根据民主集中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送乡党委审批。(见附件2)

4、向乡党委呈报关于举行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见附件3)

(二)实施选举阶段(7月9日-18日)

1、召开党员大会。本届党支部书记一般为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预备党员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投票)。

2、作工作报告。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报告经大会通过后报送乡党委。

3、通过选举办法,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监票、计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4、填写选票,进行投票、计票。计票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是否超过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

5、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6、新一届支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正、副书记,讨论支委分工。

(三)报批总结阶段(7月19日-20日)

1、向乡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副书记需报乡党委审批。(见附件4)

2、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总支、支部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乡党委。同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加强领导

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其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基层执政能力能否提高,关系到今后三年白莲经济能否快速发展。乡党委专门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本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要严肃纪律。对于贿选、拉选票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于通过胁迫或贿赂手段当选的,取消选举结果,并严肃查处。

中共白莲河乡财政所党支部

2008年7月2日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篇6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本办法所称的基层党组织,是指学院党总支(党委)所属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

一、组织设置原则

根据学院机构设置和党员管理教育的需要设置党支部。

二、委员职数

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三、任期 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两年。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章 换届选举的筹备

一、筹备工作

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召开委员会议,专题研究换届选举的党员教育、工作报告、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民主酝酿推荐等有关事宜,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对换届选举的时间、指导思想、议程和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候选人人数及选举办法等形成决议,做好部署。

二、起草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应包括对本届委员会工作的总结和下阶段工作的目标和方针。工作报告应经过所属党组织、党员的讨论,并呈报上一级党组织。

三、会场布置

选举会场的布置要庄重、严肃。主席台后面应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有条件的应设立会标);要按照统一样式印制选票,并将投票箱摆放在会场前方明显的位置;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三章 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在召开党员大会1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

1、书面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现有党员情况及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原则、差额比例、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

2、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及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党员大会和第一次委员会闭会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选举情况。

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党员总数、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有效票数、每个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委员会选举的结果。

2、第一次委员会召开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委员分工情况。

3、党支部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选举程序

一、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确定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换届党组织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如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由委员会确定一名成员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议程包括: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实到会人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办法,选举的方法、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的纪律等。

3、介绍委员候选人名单。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酝酿产生情况、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必要时,可批准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4、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党员大会的监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大会指定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确认选举有效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对选票认真进行核对、统计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9、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监票人按姓氏笔划公布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得票数。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新选出委员会产生后,即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选举的主要程序:

1、清点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和实到会委员人数,实到会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书记、副书记一般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

3、根据上级批复,对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4、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选举人表决通过。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注意事项。

6、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确认选举有效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对选票认真进行核对、统计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8、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五章 工作规定

1、换届选举应召开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报告;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

2、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应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3、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4、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5、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6、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7、新建单位或合并单位如暂不具备选举条件,可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上级党组织或学校党委批准成立临时党组织,其领导成员由批准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组织应在一年内提出选举正式党的基层组织的请示。

8、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9、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10、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取得当选资格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进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从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不再选举。

11、有下列情况的党员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确实因病不能到会的;外出学习、工作半年以上或因工作调动应转组织关系而未转的;其他经认定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

12、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六章 监督与查处

一、在选举时,凡有违反党章和本细则的行为,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一级党组织对选举结果可做出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二、本办法由上级党的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荐读篇7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

村支部委员会委员 名,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 名。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员、村级组织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户主会议或组织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批复村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党支部书记人选须经镇党委考察,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五、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下几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 1 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虽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但因个人意见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镇党委确认并同意,可参照上述几种情况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等形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1、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3年内受行政拘留处罚累计超过 15日、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

4、长期拖欠村级集体公款不还的;

5、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上考核不合格的;

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

8、连续两年被列为计划生育整治村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通过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当选的,经查实,当选无效。对拒不签订“三项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七、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设立秘密写票处。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遇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镇党委决定。

八、填写选票必须使用指定的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或“√”;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 3 的空格内画“O” 或“√”,只写姓名不画“O” 或“√”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选举时设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监、计票人由上届支委会从不是候选人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提名,监、计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正式投票选举时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集中回避场所和投票箱。采取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逐个领票,逐个填票,逐个投票的方式。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领票投票开始后,先由监、计票人员和主持人领票投票,再由候选人领票投票,然后由其他党员进行领票投票。

十一、投票完毕,由监、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并计票。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三、选举过程中,如遇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镇党委研究决定处理。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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